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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吞小说

郑执 著

其他类型连载

越冷的地方年越长。在东北,过完十五,年才算完。听说南方那些大城市的人,初五之后就把日子过回正轨了,该做买卖做买卖,赚钱没有嫌早的

主角:王頔冯国金   更新:2022-09-10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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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王頔冯国金的其他类型小说《生吞小说》,由网络作家“郑执”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越冷的地方年越长。在东北,过完十五,年才算完。听说南方那些大城市的人,初五之后就把日子过回正轨了,该做买卖做买卖,赚钱没有嫌早的

《生吞小说》精彩片段

越冷的地方年越长。在东北,过完十五,年才算完。听说南方那些大城市的人,初五之后就把日子过回正轨了,该做买卖做买卖,赚钱没有嫌早的,人家天气也允许。2002年春节,冯国金第一次到深圳,被那里的繁华给震撼了,可惜没工夫细逛,因为是去公干。当时他带人追捕一个逃犯,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在距离罗湖口岸不到两公里的一家小旅馆里把人逮到,人本想次日一早过境香港再飞国外,按住的时候,枪就在枕头底下。被抓的是本市最大黑社会团伙的三号人物,身背不止一条人命,拉回去准枪毙,但上头下令要抓活的——他活着回来受审,才能确保把真正的大哥也给毙了。抓捕过程中出了个意外,深圳警方一年轻警察小吴,在车里蹲守了五个小时后断烟了,去对面小卖店买烟,恰巧碰见逃犯从外面回来,也进去买烟。小吴认出他来,擅自跟在后面往旅馆走,对讲机跟手机都落在车里,来不及通知其他同事。幸好在旅馆门口没漏过冯国金的眼睛,他带人跑楼梯紧跟到房间,冲进去时,小吴跟逃犯正彼此卡住手腕跟脖子僵持不下,逃犯的右手已经摸到枕头底下了。冯国金率先扑上前按住枪,虎口死死卡住击锤不放。

小吴是潮州人,脾气爆,新人立功心切可以理解,但是行为确实太不上道。行动结束,小吴受了处分,他心服口服。但小吴认下了冯国金这个从东北赶来救了他一命的干哥。小吴说,哥,以后你再到深圳,敢不告诉我,就绝交。冯国金拍拍小吴肩膀,嘱咐他沉住气。冯国金的口气,跟十几年前他老丈人杨树森嘱咐自己时一样。

本市黑社会案牵扯到的人,前后又用了一年才抓得差不多,其中还有十几个黑警。一年晃过,冯国金四十二岁了。年是越来越不爱过,除了喝还是喝,当警察十几年,认识的人太杂,都是不好推的局。为此,妻子杨晓玲跟他越闹越凶,兴头上还互相推搡两下,久了都疲了,最后干脆商量好,年过完就分房睡。非等过完年,是因为女儿娇娇初三下学期就要去育英中学远在开发区的封闭校园寄宿了,打架多少背着点孩子。育英中学是全市第一重点,女儿在班里成绩中游,冯国金已经很欣慰了,不出意外,将来考个全国排名前二十的大学是没问题,最好能去北京,离家近点。只要女儿优秀,其他的不痛快他都无所谓,夫妻到这个年纪,谁家不一样?他见过的反正都一样,自己算好的了,几年前经手过一个案子,老婆一铁锹把老公拍死了,脑后勺给削掉一半,就因为无法忍受老公常年家庭暴力。没事想想这些,冯国金自己也乐,下回跟杨晓玲干起来还是不还手了,命要紧。嫌他喝酒那是幌子,主要矛盾是杨晓玲自从下海赚到了钱,膨胀了,瞧不上他了。娇娇小学毕业那年,杨晓玲跟自己家亲戚合伙开了一个做铝合金建材的小厂,厂址在浙江,平时亲戚负责在那边盯着,做好的建材成集装箱地卖到美国去,那边有个固定的合作伙伴,是个胖老美,杨晓玲负责谈判,两人偶尔通个越洋电话有说有笑,冯国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偷偷学的英语。当时杨晓玲还在电力系统挂名,但早就不上班了,吃空饷,冯国金劝她别那么明目张胆,早晚出事。杨晓玲反倒更瞧不上冯国金了,就照这架势,这辈子也别指望他再往上升了。当初自己嫁给冯国金也算不得已,父亲杨树森还劝她,这个年轻人,面相正派,思想正确,将来应该有发展,说不定会是个好警察。这么多年,对工作冯国金确实比谁都上心,可好警察有什么用?奖章奖状都卖了够换一张飞美国的机票吗?一个公务员,赚死工资,又不肯学有的同行那样,在社会上掺和点儿买卖捞外快,家里不得有个人一门心思赚钱吗?娇娇将来读书肯定得去美国,育英那帮同学家里稍有点底子的都走这条路,大学不去研究生也得去,美国那是个烧钱的坑,她现在累死累活把老美的钱往自己家兜里划拉还被冯国金给说成蛀虫了,没这道理,她明明在爱国啊。她杨晓玲不服,不服就干呗。

2003年2月15日,正月十五。冯国金到回龙岗墓园给老母亲上坟,不少话憋心里头,来说道说道。正月十五是母亲忌日,以前都是一家三口来,今年不一样了,前天刚跟杨晓玲干了一仗,故意没提醒她,每年不提醒她都得忘,每年也都得因为这个生气,老丈人的忌日他就没忘过。娇娇去一个同学乡下的家里玩了,在那儿住两天不回来。那一家人的档案冯国金都查了,没问题,就允许娇娇去了,再没几天快开学了,进了育英高中部就跟蹲监狱没两样,当最后放两天风吧,她奶奶活着的时候最惯着她,应该不会挑孙女理。都不在刚好,自己说话更随便了。他怀里揣着小半瓶茅台,帮别人办事人家送的。倒酒时才发现碑前有人摆好酒盅了,还是满的,想必他大哥冯国柱今年动身比他早。冯国柱是老抠儿,肯定不是什么好酒,冯国金给掫了重倒,自己对瓶吹。父亲过世得早,活着的时候爷儿俩话就少,有什么话他还是愿意跟母亲聊。

酒喝急了,寒风吹得冯国金眼睛泛红,跟母亲的话更多了,说年前抓一男的,家住南市场,跟咱家原来那老平房挨得不远。他闺女跟娇娇同岁,让流氓给欺负了,当爹的拿刀把流氓给砍残废了,估计没个十年八年出不来。女孩长得挺漂亮的,别说跟娇娇还有点连相,她妈老早年就跟人跑了,她爸下岗,修自行车养活她,现在也得进去,这孩子谁管啊?没人管不得学坏啊?妈,我知道,你又得说,天底下苦命的人太多,咱可怜不过来,可这些就发生在我身边,在我面前,但是我什么也帮不上,老实人犯错一样得受罚,这就是我的工作,可是坏人老也抓不过来,这边好人还犯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算了,妈,这种窝囊事以后就不给你讲了,不好听还添堵。我挺好的,家里也都挺好的,杨晓玲也挺好的,赚钱了她现在,可爱嘚瑟了。妈,你跟我爸在那边不用担心,就保佑娇娇学习进步,别早恋,下学期分班考试超常发挥,争取进快班。我爸喝酒你就别管他了,以后有空我常来,多带点酒。您二老要缺啥就给我托个梦。爸妈,我先回去了,挺冷的今天。

临走前,冯国金绕了几步路到隔壁园区,给老丈人杨树森也烧了一份纸,特意省下的最后两口酒绕墓碑洒了一圈,点了一根烟插进香炉,简单汇报了几句家里的近况,比跟自己爸妈说的要简短。发现有雪花飘下来时,冯国金已经在墓园门口热车了。今晚好不容易没酒局,他要去外面好好洗个澡,洗掉晦气再回家,这是扫墓的规矩。放以前都是去金麒麟,老板是他当排长时手底下的兵,给他办过一张白金卡,洗澡按摩随便刷。往后不能去了,金麒麟半个月前就是他亲手封的。

冯国金蒸得有点头晕,应该是茅台的缘故。他在大众浴池的更衣室里抽根烟,缓缓,掏手机一看,五个未接电话,都是大队长曹猛打来的。点开短信:速回队里,要案。随之第二条:直接来现场,沈辽中路33号。第三条最干脆:鬼楼。冯国金赶紧回了个电话,曹队没接。

雪下大了。

冯国金把他那辆桑塔纳2000开得飞快,连闯三个红灯才想起挂警灯。时间是晚八点半。路上车少,十五有元宵晚会,估计家家都在吃元宵看节目呢。冯国金猜,小品一等奖肯定还是赵本山跟范伟的。“心拔凉拔凉的”,太哏了,这句今年肯定火。

他相信曹队的第三条短信是为了给他确认具体位置,都是党员谁信那个。鬼楼,准确就指33号楼,本市尽人皆知。哪来的鬼,就是栋烂尾楼,荒了有十年了。不知道从哪年开始,被人在网上炒作成鬼楼,之后常有外地的小青年组团来探险,电视台的也有,都吃饱了撑的。

冯国金站在33号楼下,积雪把地上大大小小的土坑给填平了,刚才走过来差点崴了脚。

现场围起来了,没看到曹队。那是个近两米深的大坑,像被炮弹给炸出来的。冯国金在部队里就是炮兵,一炮大概就这么大一坑。几名法医蹲在坑里取证。队里的几个小年轻不知道从哪儿扯来一块防雨布,一人抻一角,撑开在尸体头顶,以防大雪继续破坏现场,像个窝棚。冯国金又抬头望了望天,雪花落在鼻尖上。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天命说,可他清楚,这回老天肯定没打算帮忙。

冯国金跳进坑里,钻进窝棚,酒突然就醒了。

眼下这具已经冻僵发紫的年轻女尸,冯国金一定在哪里见过——在她还是个活生生的女孩时。他感觉自己像掉进谁的梦里醒不过来。目测二十岁上下,长黑卷发。全身赤裸,面色苍白,唇色紫青,左臂肘部和右腿膝部成弯曲状,姿势像躺着在平面上奔跑。法医仍在努力清除覆盖在尸体身上的雪。右肩锁骨上方有一孔状穿透形创伤,腹部有一块模糊的暗红色疤痕。

雪还在下。几名法医冻得隔几分钟就要停下来搓搓手,看样子差不多了,接下来就等带回鉴定中心做尸检再看了。零星有几个33号楼的住户围观,都被拉到边上问话了,表情都挺活跃,想必多少年没在自己家楼下见过这么多人了,还都是警察。冯国金带着小邓简单绕了圈周围环境,被废置的荒院占地不小,看得出曾经想规划一片小区,如今却只有33号一栋半成品扎眼地杵在中央,连院门都只开了北面窄窄的一个,其他三面都用墙围死了。小邓跟在后面说,这破地方是挺瘆人。两人兜回现场,一个穿裂纹破皮夹克的老爷们儿正跳着脚往里看,跟旁边老太太嘀咕说,全扒光了啊,光了。老太太朝地上啐一口,硌硬地走开。小邓上前推了一把皮夹克骂,多大岁数了,不要点逼脸,说完给冯国金递上一根烟。冯国金接过烟,夹在指间没抽,说,给盖上点儿,你把穿破夹克那个给我叫过来,不许骂人。小邓问,盖什么?冯国金说,尸体,差不多了就盖上吧。

那种蝙蝠袖皮夹克,多少年都没见人穿了,罩身上好几斤重。冯国金把手中的烟给了皮夹克,问了几句,感觉他精神不太正常,像是受过刺激。再问下去,原来是个流浪汉,平时就在33号楼里赖着不走。他这样的还不止一个,有一群人,不是精神病就是捡破烂儿的,真正的那几户人家都恨死了,撵又撵不走,几年下来居然形成某种共生局面,彼此都熟面孔了。人员结构如此复杂,冯国金心里清楚,完了,雪上加霜。他继续问皮夹克都看见过什么,皮夹克一直怪笑着重复,说,光的,全扒光了,光的。冯国金知道了,那身皮夹克是垃圾堆里捡来的,魂儿也是捡来的。

此时曹队领着一个老头儿从33号楼里出来,带到冯国金面前,说,这位大爷,第一个在现场发现尸体,孩子不在身边,我陪他上楼拿件衣服,回队里帮忙做个笔录吧。国金你陪着,我老妈今天下午又犯病了,我去医院看一眼再回队里。冯国金说,别回来了,有我呢,好好照顾老妈,有事打电话。对了,刚有两个记者混进来,被我撵走了。曹队嗯了一声。

雪停。收队。

吉普车被曹队开走了,冯国金让小邓开自己的桑塔纳,他坐副驾驶,老头儿坐后面。之前他在大众浴池蒸桑拿的时候睡着了,蒸大了,刚才又被寒风一扎,脑袋有点疼,怕是要感冒。坐进车里,他额头就一直冒汗,小邓问他没事吧。冯国金摇摇头,更晕了。又是年轻女孩,这到底都是怎么了?冯国金一瞬间觉得,周遭一切突然就不太平起来,元宵节一家人没团聚是个严重错误。他随即掏出手机,打通女儿冯雪娇的电话,每响一声都像隔了一个钟头。那边接起电话,女儿熟悉的声音抱怨说,爸,什么事啊,我都睡了。冯国金说,睡了好,快睡吧。挂掉电话的一刻,一片白光在他脑海中炸开,女儿娇娇的声音让他全想起来了——

死的女孩是娇娇的小学同学,一年多前还去过家里玩,冯国金见过一面。

红灯跳绿。沈辽路跟兴工街交叉口,载着年轻女孩尸体的警用面包车率先驶进更深的夜。



老头儿姓张,退休工人,在33号楼住十年了。楼刚建起来时,铁西区除了工厂,一半还是棚户区。开发商原本是本市挺有实力的一个老板,后来因为在工厂拆迁中侵吞国有资产被一帮老干部集体告了,跑路国外再没回来。当时33号楼已经建好,卖出了十几套,里面没盖完,之后就一直那样。买了房的住户知道自己被骗了,公家不管,物业也没有,走廊里连灯都没装,只能哑巴吃黄连。老张花了半辈子积蓄给儿子买的婚房,老伴儿死得早,想把自己托付给儿子。哪承想上当,挺了两年挺不住了,儿媳闹离婚,儿子只能搬出去租房子住。老张本来也想跟着走,但不知道从哪儿又传出来消息,说政府要收回两栋烂尾楼动迁,土地充公。有了动迁费,老张的血本就能回来不少,于是老张决定不走了,做钉子户。想不到一钉就是十年,拆迁政策没等来,等来一帮要饭的,还有家里人不管的精神病,三五成群住进楼里那些空单元,白天偷东西,连走廊里积的酸菜都偷。夏天开门炒菜,炒完一盘搁客厅,转头进厨房再出来,菜就没了。后来不知道谁传的,外面都说这是鬼楼,菜是鬼吃的。几家钉子户一商量,连打带骂把那些“鬼”都集中撵进没盖完的那几层楼去了。到了半夜,“鬼”到处乱跑,大喊大叫,还有过失足坠楼摔死的,更邪了。33号楼终于符合外人的想象,鬼楼的帽子算扣实了。钉子户们也撵累了,习惯了。在这种地方住上十年,自己是人是鬼都分不清了。

冯国金问,尸体怎么发现的?那大坑离楼有一百米,周围连条狗都没有。老张说,想捡几块砖头在阳台垒个花坛,坑周围堆的都是砖头,以前还堆了不少建材,都被人偷走卖了。我溜达到坑边就看见了,当时已经盖了一层雪,认了半天才看明白是人,还以为是商场扔的假模特。冯国金问,动过尸体吗?老张说,哪敢啊,发现就报警了。冯国金问,之前几天有没有见过什么生面孔?两栋楼里有没有行迹可疑的人?老张说,警察同志,那些人都不是人了,你说有谁不可疑?冯国金说,行了大爷,谢谢你,留个电话住址,回头可能还需要你随时配合警方工作,想到什么也可以打电话给小邓,你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搬走吧?老张说,放心,我应该会死在那楼里。

安排人开车把老张送回去后,冯国金决定今晚就睡在队里,脑子里太多事要想,他得一个人静静。

宿舍里有台电视,小邓已经坐那儿看了。他也不回家,二十五岁没结婚,跟父母住,平时就不爱回去,工作上干劲儿挺足,是刑警学院优秀毕业生,脑子够用,就是脾气太冲,冯国金有时觉得他挺像深圳那个小吴。地方台正重播春晚上赵本山跟范伟的小品《心病》。原来小品一等奖没给赵本山,给了牛莉跟黄宏的《足疗》。自己怎么对这个小品一点印象没有呢?应该是漏掉了没看着,那十几分钟里自己干吗去了?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小邓跟着范伟嘿嘿笑了两声。冯国金示意小邓把电视关了,点根烟,问,你怎么看?小邓也点了根烟,说,尸体脖子有成片出血点,很典型,强奸过程中掐脖子窒息死亡,我自己的直觉也是奸杀。冯国金插了一句,因为女孩漂亮?小邓没否认,继续说,冬天,奸杀案基本都发生在室内,熟人作案的比例更高。所以我推测,被害人可能是被熟人骗到鬼楼里实施强奸,遭到反抗被杀,最后抛尸在大坑里。不管怎样,都得先在33号楼里排查一遍。难度确实有点大,但人员太杂。钉子户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人傻到会把尸体扔在自家门口,干等着被抓。就算藏在楼里任何一间毛坯房,恐怕都很难被人发现,除非是作案途中被人撞破,仓皇逃跑,但那又说不通为什么尸体现在才被发现,当时就该有人报案。假设凶手真是精神病,那强奸和杀人发生在大坑里也有可能,抓起来也更难了。精神病也知道害怕,我三姨夫就是精神病,自己做了错事,清醒过来也知道跑。要真是精神病,那女孩就是白死。这又有一个问题,大坑距离鬼楼不到一百米,如果案发就在那里,被害人一定会喊叫,周围不至于没人听见。总之还得等尸检报告出来,先确定死因和死亡时间。好像有点乱,我再捋捋。

冯国金点点头说,但是,身上衣服全不见了,现场周围也没找到。假设是为了销毁证物,那么衣物一定沾染了跟凶手相关的证据,精神病想不到这么周全吧?所以我推测,是正常人干的,而且,人根本不在33号楼里,大坑就是他用来抛尸的,但正常人都知道,那里根本不是理想的抛尸地点,就算扔在那儿了,为什么不掩埋?衣物都知道销毁,为什么不毁尸灭迹?明目张胆丢那儿,知道早晚会被人发现,都懒得遮盖一下?如果不是故意的,怎么解释?

小邓追问,怎么解释?

冯国金说,也许,那个大坑就不是凶手原本计划的抛尸地点,而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得已把尸体扔在那儿的。再大胆一点,很有可能他是打算再回去把尸体带走,转去计划好的地点埋尸,但是——小邓打断说,但是在折回来之前被张老头儿先给发现了。冯国金说,对。接着又点了一根烟。小邓居然有点兴奋,说,这个推测有点意思啊冯队,你怎么想到的?姜还是老的辣啊。冯队说,别拍马屁,赶紧睡吧,明天一早还得开会,到时听听大家都怎么想。

冯国金躺在上铺没合眼。他始终没告诉小邓自己可能认识死者,他也怕自己认错,没必要误导谁。但就在熄灯的一瞬间,那个名字突然自己从角落里钻出来了——黄姝。是这两个字。假如真是那个女孩,他就明白为什么自己对她有印象。从小到大,娇娇带回家里的同学就这么一个,冯国金忙,这么多年几乎没替娇娇开过一次家长会,杨晓玲也少,都是她姥爷去。娇娇从小话多,小时候放学回家总爱主动讲学校里的人和事,她姥爷鼓励她讲,说是锻炼表达能力,冯国金再不上心,听多了也记得住一两个名字,“黄姝”是提及最多的那个。娇娇说黄姝是她在班里最要好的朋友,长得好看,会唱歌会跳舞,当文艺委员。再就是有一个叫王頔的男孩子,是她同桌,总揪她辫子,全班最讨厌的人就是他。早年有几次娇娇想邀请黄姝到家里玩,都被杨晓玲以娇娇周末要上钢琴和书法课为由给否决了。上了初中,娇娇考上育英,黄姝去了艺校,分开了也没走远。就在一年多前,娇娇把黄姝带回家吃饭,本来冯国金跟杨晓玲应该在的,但是杨晓玲突然说要出去应酬就走了,冯国金接手把一桌菜做好,他记得自己还特意蒸了十个鲍鱼和一盆大虾,女孩子长身体多吃蛋白质好。后来他接到队里电话有事,可去可不去,他想想自己在家怕俩姑娘也不好意思,就决定去了。出门前一刻,娇娇带着黄姝进门,他简单打了个招呼。女孩挺有礼貌的,但令冯国金印象最深的是,她看起来特别成熟,个子比娇娇高出半个头,染了个紫头发,看着像十七八岁了,一点学生气都没有,可她当时应该跟娇娇同岁啊,十四五岁差不多。

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看表都快十二点了,算了。最后发了条短信,说自己今晚住队里,不用等他,门记得反锁。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

等了两天半,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

此前两天的会上,基本没什么实质内容,没有尸检报告,就只能小范围汇总一下现场勘查的信息,简单推论,其他的做不了太多,小邓带人回到33号楼里做了一遍基本排查,没任何收获。还在住的钉子户只剩七家,四家都是老头儿老太太,三家是夫妻,基本可以排除嫌疑。剩下两栋楼所有的“鬼”加在一起,不下三十号,不是捡破烂儿的孤寡老人,就是疯子、乞丐、流浪汉,一半没有身份证,连自己名字都叫不上来,流动性又大,基本信息虽然掌握了,感觉没什么用。唯独那个穿皮夹克的没见着,但小邓的直觉又上来了,断定跟皮夹克没关系。冯国金在会上把之前跟小邓说过的推论又大概说了一下,但还是没提女孩身份的事。曹队听了没说什么,只宣布该案由冯国金主抓,其他可调派人手全力配合——曹队特意强调这点,是因为人手确实紧张,一年前的黑社会案进入白热化,上面来人督战,集中力量打黑,队里至少一半同事在跟,动不动就跑外地抓人。曹队补充说,国金啊,这个案子不简单,时间上可能有点压力,那天晚上在现场偷偷混进去那俩记者,不知道哪家报社的,怕他们瞎写影响咱们工作,我事先跟几家报社领导打了一圈儿招呼,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出啥幺蛾子。另外我说一句,每次去现场总有记者跟着,咱们队里肯定有人给报信儿,是不是靠这个赚钱呢?最好别被我逮到,自己想想后果。

后面的话,冯国金走神儿了没听进去。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今这起案子,是否就是他十五年前刚当警察那会儿,老丈人杨树森曾说到的,命定给自己的那宗大案?

第二次紧急会议由冯国金主持,曹猛坐听。法医宣读尸检报告,照片在长桌上传阅。基本都跟现场观察到的一样,没有太多新发现。首先有一个最大难题,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较难确定。一般情况下,死亡时间可依据尸斑的深浅大小和尸体僵硬程度准确判断,但是极度低温状况可延缓尸斑跟尸僵的形成速度,判断误差较大。也就是说,尸体被扔在坑里具体多久了暂时无法知晓。法医说暂时,不是没有办法,但还需要时间,以前就有个案例是夏天尸体腐烂过度,最后法医靠尸体身上蛆虫的生长速度倒推出了死亡时间,误差不超过一小时。可是天冷不一样,冷比热难。其次是死因,尸体颈部有成片出血点,疑似窒息死亡。说疑似,是因为在胃部还发现有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存在中毒身亡的可能,至于窒息和毒发到底哪个在先,也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测。另外,双手手腕均有疑似勒痕,不过淤紫基本消退,应该是在死前曾被绳索或手铐缚住所致。最后,阴道内部发现损伤,基本可以确定死前曾遭到性侵,阴道内提取成分中未发现精液,因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并未在阴道内射精,另一种是被害人死亡已超过72小时,精液成分无法检测出。不过尸体大腿内侧发现有精斑,但因为在露天下长时间暴露,还曾被雪覆盖,精斑被冲淡,从中可提取到的DNA剂量是比微量更小的单位,痕量,以现有技术,提取数据尚无法用作比对。

听到一半,小邓低头嘀咕了一句说,这不等于啥有用的都没有?冯国金瞟了小邓一眼,他没发觉。报告的女法医听见了,白了一眼说,你能等人把话说完吗?她继续:右边锁骨上的创伤,可确定是由钩状利器造成,而且,在创伤表面凝固的血液中,不止有人血。冯国金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女法医停顿说,还有,猪血。在场所有人除了法医,均抬头一愣。冯国金打了三次火机才点燃手中的烟,低声说,请继续。女法医说,人血属于两个人,一个是被害人自己的,另一个根据DNA显示是男性血液,极有可能属于凶手。另外,腹部的图案可判断是由刀片划割所致。最后,尸体背部存在大面积擦挫伤,均为同一方向,伤口表面跟脑后区域的毛发中均夹杂红色粉末状异物,经检测,是建筑用的砖头。以上报告完毕。女法医坐下前,特意看看小邓说,这次只能算初步报告,因为队里要得急,再多两天时间,还能出一份更准确的报告。

冯国金瞄了一眼鉴定报告上的签名,女法医名字叫施圆。应该是刚调来不久,以前没见过。

小邓终于提起兴致,跟冯国金使眼色,一副沉不住气的样子,冯国金知道他什么意思。后背跟脑后发现擦挫伤跟砖头粉末,说明冯国金最初的推断至少对了一项:尸体确实在砖头遍布的地上经历了一段路程的拖拽,伤口同一方向,即不存在挣扎迹象,说明被拖拽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大坑确实只是抛尸现场,不是奸杀现场。冯国金判断对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学小邓那样兴奋。

照片重新传回到冯国金手中,小邓坐在他身边,迫不及待地指着腹部那张奇怪图案,自问自答说,冯队,你看这个图案像什么?我觉得像肯德基的圣代。冯国金没理他,因为他正盯着另一张照片看——被害人脸部正面特写。如今他终于可以确认,女孩就是黄姝。

散会。

冯国金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注视着不远处的市府大路上,几名正在扫雪的清洁工。他们都身着亮橙色工作服,背后一道反光条仿佛是他们脆弱生命的最后一道保障。前不久刚有一名女清洁工在夜里扫雪时被酒驾的司机撞死。腾空到落地不足半秒钟,比流星划过还快。一堆堆雪包拱立在街边,像一座座白色的坟头,冯国金脑子里在想,这里面哪座属于女清洁工,哪座又属于黄姝?北方午后的阳光,被残雪覆盖的地表反射得更为晃眼。冯国金有些眩晕。这一刻他终于敢相信,这个案子,就是他等了十五年的那个。

他的心,拔凉拔凉的。



冯雪娇小时候长得不算太好看,鼻梁还有点塌。初高中六年,育英校规强制女生剃短发,哪个鬓角敢过耳就扣班主任工资,冯雪娇自然也沦为假小子一员,看着还不如小时候呢。大学毕业三年没见,重逢之际,鼻子不塌了,冯雪娇坚称是自己长开的,反正我是不信。她肯定不知道,小时候我短暂地暗恋过她,就因为她那个塌塌的小鼻子,有种特殊的亲近感。她鼻子右边靠近脸颊的位置长了一颗小黑痣,也曾是我珍视过的标记,可惜多年后也消失不见了,大概冯雪娇也成长为一个迷信的大人,偷偷给点了吧——老人管那叫泪痦,说长泪痦的女孩子命苦。二十多岁的冯雪娇,头发留长了,身材曲线也更婀娜了,总之在大众审美里是白天鹅了。但在我眼中,那个丑小鸭仍在她身体里。

我在青春期时有一个重大发现,自觉很神奇:每个半美不丑的女孩子,当她开始整天黏在一个真正的美女身边,自己也会逐渐朝美的趋向生长。仿佛美女是一种可以诱发基因进化的活体酵母。这个发现就是来自冯雪娇身上。但冯雪娇是那个被发酵的,酵母是一个叫黄姝的女孩。两人成为朋友后,我开始能见到冯雪娇眼中偶尔流露出的自卑。随之有了另一个重大发现:人心底的自卑但凡被放出来过一次,这辈子就跟定你了。冯雪娇骨子里的自信跟自卑,都是黄姝替她发酵出来的。

1999年秋天,黄姝转学进入和平一小,插班到我们班,已经是六年级了。假如我的记忆没出差错,应该是刚开学,初秋,午睡时窗户尚被允许开启一道宽缝,让风进来。当时我们刚换了新一任校长,外号西瓜太郎,以前是体育老师,抓教学不擅长,但热衷监督孩子们长身体,上台后颁布的第一条新政是强迫全校同学午睡,吃完午饭后都要趴在课桌上不许动,他本人亲率体育组老师巡逻检查。黄姝走进教室的一刻,正是广播里响起起床钢琴曲的瞬间。昏昏沉沉的我,以为自己已经从被压迫的梦境中清醒,然而很快发觉自己竟掉入了另一个梦境,这个梦显然要美好更多——因为全班其他男生随之鱼贯而入,我私人的梦被集体性骚动给搅黄了。

我原以为,她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到头来,我也不过是个普通观众。

我有一度用语言无法阐释清楚那一瞬间的失落,直到多年以后才幡然醒悟,那一刻的她跟这个世上一切美丽的事物并无两样,被世人分享才是造物主赋予她的使命,既似遥不可及,又能轻易染指。假如当年的我天赋异禀,拥有足够智慧懂得这个简单道理,我一定会选择无视她。因为无视是逃避痛苦的最好方法,后来的许多年里,我都是如此面对人生中那些险些要我命的痛苦的。

黄姝孤零零地站在讲台靠近门的一侧,来回甩动的马尾像一柄无声的钟摆,提醒所有不安的目光,时间并没有静止。假如不是我的角度刚好能瞥到他的“父亲”站在门外,兴许我会跟别的男同学一样,宁愿相信她是一个新来的年轻女老师,教音乐或者教美术的,因为教这两个科目的女老师比较容易长得好看。没过多久,大家都知道了,黄姝上小学前一直在戏校学京剧,耽搁了一年半,文化课落下不少,等于蹲了两级,同班同学普遍是1987年出生,她是1985年三月份的生日,比我们班年纪最小的男生秦理大了三岁。但是在容貌上与我们相比,差距远不止两三岁。时年十四岁的黄姝,身高已有一米六八,身材不输我从小到大见识过的任何一名曾使我脸烧心跳的成年女性。声音也告别了小女孩的童声。她喜欢唱歌跳舞,最喜欢的女明星是钟楚红。当时我不知道钟楚红是谁,我猜应该是个大美人。但我唯一知道的是,她将成为这个班的祸水。别小瞧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该懂的他们都懂了,很多大人坚信他们不该做的,也都做了。挺讽刺的,人这一辈子,唯一逆生长的东西就是胆量——青春期第三个发现。

班主任老范儿走进来时,表情很凝重,好像刚刚听闻过什么噩耗。皱眉听完黄姝简短的自我介绍,老范儿安排她坐在最后一排,跟我们班最高的大傻个子胡开智同桌。胡开智狠抽了两下常年挂在嘴角上方的青鼻涕,环视一周,仿佛在向其他男同学宣示自己对黄姝的主权,活脱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我发誓,那是我人生截至目前见到过的最丑陋的画面。全班同学目送着黄姝朝胡开智走去,有如目送刘胡兰赴刑场。我当时的同桌正是冯雪娇,刚上六年级的她个子还没蹿得太离谱,跟我同坐第三排,第三排对男生来说还不算太丢脸,坐前两排的男生就常被嘲笑了——除了秦理,因为在老师跟同学的眼里,他就是个小豆包,没长开,一辈子坐第一排都不稀奇。黄姝从我身边经过时,冯雪娇突然凑过来对我说,闻到了吗?我说,什么?冯雪娇说,新来的女生,喷香水了。我使劲儿嗅了嗅,是挺香的。冯雪娇又说,真难闻,她怎么可以喷香水?老师不管吗?冯雪娇磨叽起来像小脚老太太,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对她的塌鼻子和那颗小黑痣突然再也没有兴趣了——对冯雪娇为期三个半月的暗恋在那一瞬间正式结束了。我长大了。我恨不能拉起黄姝,请她把整间教室走遍,让每一个角落都被她的味道晕染。她坐在我的斜后方,跟一个连在她身边喘气都不配的又丑又脏的家伙坐在一起。假如我的每一天无法看她更多眼,至少能让她的味道陪着我在午后入眠。

难怪。难怪我在午睡时做了那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一道不祥的异光炸裂,像白色的烟花。醒来时,我的两腿间有什么东西也跟着苏醒,被书桌膛压迫得硬生生疼。直到黄姝的味道从我身旁掠过的那一刻,才终于醒悟:我和我身体里的一切,早早为那个多事之秋的午后准备好了。

直到黄姝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第四年,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我都没有真正牵过一次她的手。当时的我并无法意识到,这将会成为我今生最遗憾的事。我没有能力预知,自己在成年后还会爱上别人,效仿大家娶妻生子,过上世人眼中平凡且稳妥的常俗日子,然后在某个祥和的夜晚,突然在某一瞬间,从熟睡的妻子身旁惊醒,盯着卧室角落里令人恍惚的黑暗,对那个久远前的自己说,你居然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

她可是你这一生爱上的第一个人。

2015年3月18日,结婚前,我最后一次回到老家。那晚我跟高磊都喝瘫了。天快亮时,高磊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路上停车我吐了几次,自己用手抠出来。下车又走了半天,才发现他带我来的是医科大学操场。初中前两年,我俩几乎每个中午都来这儿踢球,后来一度以之为五人组最主要的活动据点,如今竟长满半米多高的野草。自从医科大学的本部搬往市郊的新校区,学生走了,这里就被荒废了,自那以后我也再没有来过。高磊指着土操场的西南角,那块熟悉的铁皮盖仍旧躺在原地,锈迹斑斑,被杂草包围。高磊问我,还记得吗?我说,当然,地下的防空洞,一直通到和平一小和育英初中,咱们都下去过。高磊摇头说,你记错了,你我跟冯雪娇,咱们仨都没下去,只有黄姝和秦理下去了。我使劲儿回忆,说,不对,我肯定下去了,这些年做梦还总能梦见里面有多黑,第一层台阶一共三十八阶,我数得清清楚楚,不可能错。高磊说,咱们仨,走到第二层就掉头上来了。真正走到底的,只有黄姝跟秦理。

黄姝不爱说话,但谁搭话她都冲你笑,包括她那傻同桌胡开智。搭话的基本都是男生,撩闲为主,可是很奇怪,最浑的那个也不敢去拽她的马尾辫,仿佛她能够不怒自威。女生反而敬而远之,甚至没有一个女生主动邀请过她一起上厕所。冯雪娇私下里跟我说,看到没有?被孤立了。我纳闷儿,为什么要孤立人家?冯雪娇答不上来,拧着脑袋说,腰板挺那么直,一看就不合群。我说,你们孤立人家,还嫌人家不合群?笑死人了。冯雪娇悄声说,我跟你说个秘密,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冯雪娇每次这么说话的时候,都特别招人烦。我不耐烦,说,你不说我踢球去了。冯雪娇说,咱班有人的家长来找老范儿,想让他把黄姝给调走。我问,调走?调哪儿去?冯雪娇说,调到别的班去啊。我说,凭什么?冯雪娇压低了声说,你可千万千万要保密。我急了,有完没完?冯雪娇说,因为,她妈妈是精神病,精神病会传染,怕她传染给咱班同学。我说,冯雪娇,你是傻逼吗?你听谁说的精神病会传染!冯雪娇惊叫,王頔你骂我!我告老师去!

冯雪娇哭起来很吓人,埋着头号,尖响从胳膊缝里往外钻。其实我也不敢怎么欺负他,同学们都知道他爸是警察,我见过一次,长得挺瘆人。我怕冯雪娇喊她爸爸来揍我,跟她说了句对不起。她哭了没一会儿,可能累了,重新坐直身子不理我,夺过我的铅笔盒倒了个底朝天,挨个儿把每根自动铅笔的笔芯都抽出戳折,每支钢笔尖戳弯。我不明白她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我猜可能她知道了我爸妈当时都已经下岗,求他们重新给我买一盒笔我可能会挨揍。就在此时,老范儿突然走进教室,可以说是蹿进来的,吓了所有同学一跳,冯雪娇也不哭了。关键是,那堂不是他的课,是生理与卫生,而且他的脸色比黄姝转学来那天还难看。老范儿是他的外号,听说是家长给起的。因为他来小学教语文之前,在大北监狱当过三年狱警,看过“老犯儿”。至于一个狱警如何摇身一变成了小学语文老师,没人知道,但他埋汰人时有句口头禅,“学好去北大,学坏去大北”,无意中证实了关于自己身世的传言。总之这外号起得既无创意又不贴切,不如我给新校长起的好玩——西瓜太郎。因为校长个子矮还秃顶,秃得特别整齐,脑瓜顶中央像被人用圆规划了一块再给整个抠掉了,跟文具盒上那个日本卡通形象一模一样。这个外号很快就在学校被传开了,直到我毕业他都一直在想把给他起外号的人给揪出来。至于老范儿,我不太欣赏他的外号,因为我作文写得好,他对我一直不赖,可是不跟着同学一起叫,又显得不太合群。还是合群好,合群安全。

老范儿站在讲台上,用领导人讲话的口吻说,同学们,咱班最近有人在传一些流言蜚语,是关于其他同学的,我觉得这样很不高尚,以前老师跟大家讲过什么?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不是君子所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班风不正,何以正个人?所以,从今往后我不想再听到任何同学在班级内散布谣言,以前传过的,既往不咎,如若再犯,严惩不贷。记住,我的班级,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绝不允许任何人被诋毁,更不允许任何人搅浑水,听懂了没有!

别人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冯雪娇肯定是听懂了,她把最后那点眼泪瓣都给抹净了,生怕老范儿知道她被我骂过,因为我刚刚被老范儿归入了正义之师。同学们在底下交头接耳,我刚想高兴,老范儿却又疾步走下讲台,此时我才发现门口一直有个男人守着他,就是半个月前送黄姝来的那个男人。男人在门口跟老范儿交涉了几句,老范儿又折回教室里,这回是低着头,眼睛也不抬地说,黄姝,你出来一下。教室里再次乱作一团。从我身边飘过的,还是那阵熟悉的香味,我隐约听见了香味的主人在抽泣。连她的抽泣声都那么好听。

很快全班都知道了,那个男人不是黄姝的爸爸,是个警察。这次不是谣言,散布之快,可见老范儿那一番义正词严并没能对人性造成任何积极改观,起码对未成年的人性如此。这一回轮到我求冯雪娇了,我说,你爸是警察,肯定知道怎么回事吧?冯雪娇说,你还敢骂我吗?我说,不骂了,黄姝到底怎么了,警察为什么要来找她?冯雪娇说,她妈妈真的是精神病,不上班,偷偷在家练法×功,你没看新闻吗?我姥爷说,练那个功的都是精神病,要抓起来的。

新闻我看,这功那功我也知道,但我以为新闻就是新闻,跟我的生活无关。那个女孩,本来应该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存在,可是美好本身却来自一场不可饶恕的丑行,这让我无法接受。曾有一刻,我甚至觉得,连我喜欢黄姝也是一种犯罪。罪大恶极。

冯雪娇后来说的话,我接收得有些跳跃:黄姝的妈妈以前是音乐附中的声乐老师,离婚有些年头了,自己带着黄姝过,后来受坏人教唆,接触了法×功,很快走火入魔,没多久警察上门来抓她,她已经被坏人带着逃跑了,撇下黄姝一个人,黄姝现在住在她舅舅家。警察频繁来找黄姝,都是为了抓她妈妈,只要她妈妈联系她,必须马上跟警察汇报。冯雪娇说,警察还让老范儿帮忙密切监控黄姝,老范儿觉得这样不好,结果被警察批评教育了。冯雪娇说完,见我没什么反应,撞了一下我的胳膊,瞪大眼问,王頔,你不是喜欢黄姝吧?我回过神,说,你傻逼啊。冯雪娇竟然没太生气,说,你说脏话,你不是好人,你要再敢骂我,我就跟别人说你喜欢黄姝。我赶紧岔开话题,问她,这些都是你爸跟你说的?冯雪娇说,不是,我爸从来不听我讲学校的事,我也不爱跟他说,我妈比他还忙。我都是听我姥爷讲的,我姥爷也是警察,退休了。

行,你们一家都是警察。我喜欢黄姝,来抓我吧,关我进大北监狱。我问冯雪娇,你姥爷还说什么了?冯雪娇说,我姥爷说,大人是大人,孩子是孩子,孩子没错,让我不要欺负她。我心想,算你家还有个明白人。

当晚回到家,新闻里正在播黄姝她妈妈和那帮坏人的事,其中有一个大学教授,知识分子,练功以后也疯了,被抓以后悔改了,打算在牢里写本书劝别人也悔改。还有一个疯得比较早,没来得及等被抓先自焚了,整张脸烧得只剩眼睛和嘴,躺在床上挺吓人的,幸好还能从牙缝里往外挤字,对着镜头也悔改了。当晚的新闻联播足有二十五分钟都在播这些,我一边吃着我妈做的白菜炖豆腐,一边思考两个问题:以前这道菜里有五花肉,今天怎么没了?黄姝她妈妈会不会在被抓到以前主动悔改呢?黄姝那么漂亮,她妈妈也肯定漂亮,那么漂亮的脸被烧成电视里那样,也算犯罪。

直到天气预报播完,我妈才回答了我第一个问题。她说,儿子,咱们家以后可能没法顿顿吃肉了,你爷爷住院了,花钱不少,你爸最近刚开始出摊儿,买卖也不太好干。这段时间家里得省着点花,但不会太久,妈会尽快找新工作,不能耽误你长身体,妈妈不是答应你这周末带你去吃肯德基吗——我不吃了,妈。我抢答。

夜里,躺在床上睡不着,我偷偷躲在被窝里听广播,那个节目是一个男人讲鬼故事,配特别惊悚刺耳的背景音效,一周只有星期三晚十点播一次。后来他火了,满大街卖他的鬼故事磁带,一盘里十个故事。但是我没零花钱买磁带,我连随身听都没有,所以只能坚持每周三晚上猫被窝里听收音机。以前我妈不让我听,怕我晚上做噩梦,尿床——她不知道我从幼儿园毕业就再没尿过床了,六年级以后在床上发现的那些印迹,是我起床后故意泼的隔夜茶水,为的是掩盖一些别的。但是自从我碗里的肉少了,我妈反而不管我了,甚至一到周三晚上,她会主动把收音机放到我床头,嘱咐我听完赶紧睡。那段日子虽然一直没能吃到肯德基,但我很自由。一开始每周除了周三,其他六天晚上我都用来想黄姝,当时我还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很奇怪,自从想黄姝,反而再也没弄脏过床。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叫爱,爱是干净的,不会弄脏谁。再后来,那个讲鬼故事的男人死了,被自己讲的鬼故事吓死的,成为本市尽人皆知的传说。他讲过的最出名的一个故事,是关于铁西区的一栋鬼楼,白天空无一人,夜里鬼哭狼嚎,正常人在里面住一晚就会变疯子。后来那栋楼出名了,不少人进去探险,出来也没见谁疯。他死后,我只好一周七晚都用来想黄姝,渐渐也习惯了一周只吃三顿肉的晚饭,个子蹿得挺快,说不定哪天就能追上黄姝了,我那时想。



老头儿姓张,退休工人,在33号楼住十年了。楼刚建起来时,铁西区除了工厂,一半还是棚户区。开发商原本是本市挺有实力的一个老板,后来因为在工厂拆迁中侵吞国有资产被一帮老干部集体告了,跑路国外再没回来。当时33号楼已经建好,卖出了十几套,里面没盖完,之后就一直那样。买了房的住户知道自己被骗了,公家不管,物业也没有,走廊里连灯都没装,只能哑巴吃黄连。老张花了半辈子积蓄给儿子买的婚房,老伴儿死得早,想把自己托付给儿子。哪承想上当,挺了两年挺不住了,儿媳闹离婚,儿子只能搬出去租房子住。老张本来也想跟着走,但不知道从哪儿又传出来消息,说政府要收回两栋烂尾楼动迁,土地充公。有了动迁费,老张的血本就能回来不少,于是老张决定不走了,做钉子户。想不到一钉就是十年,拆迁政策没等来,等来一帮要饭的,还有家里人不管的精神病,三五成群住进楼里那些空单元,白天偷东西,连走廊里积的酸菜都偷。夏天开门炒菜,炒完一盘搁客厅,转头进厨房再出来,菜就没了。后来不知道谁传的,外面都说这是鬼楼,菜是鬼吃的。几家钉子户一商量,连打带骂把那些“鬼”都集中撵进没盖完的那几层楼去了。到了半夜,“鬼”到处乱跑,大喊大叫,还有过失足坠楼摔死的,更邪了。33号楼终于符合外人的想象,鬼楼的帽子算扣实了。钉子户们也撵累了,习惯了。在这种地方住上十年,自己是人是鬼都分不清了。

冯国金问,尸体怎么发现的?那大坑离楼有一百米,周围连条狗都没有。老张说,想捡几块砖头在阳台垒个花坛,坑周围堆的都是砖头,以前还堆了不少建材,都被人偷走卖了。我溜达到坑边就看见了,当时已经盖了一层雪,认了半天才看明白是人,还以为是商场扔的假模特。冯国金问,动过尸体吗?老张说,哪敢啊,发现就报警了。冯国金问,之前几天有没有见过什么生面孔?两栋楼里有没有行迹可疑的人?老张说,警察同志,那些人都不是人了,你说有谁不可疑?冯国金说,行了大爷,谢谢你,留个电话住址,回头可能还需要你随时配合警方工作,想到什么也可以打电话给小邓,你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搬走吧?老张说,放心,我应该会死在那楼里。

安排人开车把老张送回去后,冯国金决定今晚就睡在队里,脑子里太多事要想,他得一个人静静。

宿舍里有台电视,小邓已经坐那儿看了。他也不回家,二十五岁没结婚,跟父母住,平时就不爱回去,工作上干劲儿挺足,是刑警学院优秀毕业生,脑子够用,就是脾气太冲,冯国金有时觉得他挺像深圳那个小吴。地方台正重播春晚上赵本山跟范伟的小品《心病》。原来小品一等奖没给赵本山,给了牛莉跟黄宏的《足疗》。自己怎么对这个小品一点印象没有呢?应该是漏掉了没看着,那十几分钟里自己干吗去了?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小邓跟着范伟嘿嘿笑了两声。冯国金示意小邓把电视关了,点根烟,问,你怎么看?小邓也点了根烟,说,尸体脖子有成片出血点,很典型,强奸过程中掐脖子窒息死亡,我自己的直觉也是奸杀。冯国金插了一句,因为女孩漂亮?小邓没否认,继续说,冬天,奸杀案基本都发生在室内,熟人作案的比例更高。所以我推测,被害人可能是被熟人骗到鬼楼里实施强奸,遭到反抗被杀,最后抛尸在大坑里。不管怎样,都得先在33号楼里排查一遍。难度确实有点大,但人员太杂。钉子户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人傻到会把尸体扔在自家门口,干等着被抓。就算藏在楼里任何一间毛坯房,恐怕都很难被人发现,除非是作案途中被人撞破,仓皇逃跑,但那又说不通为什么尸体现在才被发现,当时就该有人报案。假设凶手真是精神病,那强奸和杀人发生在大坑里也有可能,抓起来也更难了。精神病也知道害怕,我三姨夫就是精神病,自己做了错事,清醒过来也知道跑。要真是精神病,那女孩就是白死。这又有一个问题,大坑距离鬼楼不到一百米,如果案发就在那里,被害人一定会喊叫,周围不至于没人听见。总之还得等尸检报告出来,先确定死因和死亡时间。好像有点乱,我再捋捋。

冯国金点点头说,但是,身上衣服全不见了,现场周围也没找到。假设是为了销毁证物,那么衣物一定沾染了跟凶手相关的证据,精神病想不到这么周全吧?所以我推测,是正常人干的,而且,人根本不在33号楼里,大坑就是他用来抛尸的,但正常人都知道,那里根本不是理想的抛尸地点,就算扔在那儿了,为什么不掩埋?衣物都知道销毁,为什么不毁尸灭迹?明目张胆丢那儿,知道早晚会被人发现,都懒得遮盖一下?如果不是故意的,怎么解释?

小邓追问,怎么解释?

冯国金说,也许,那个大坑就不是凶手原本计划的抛尸地点,而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得已把尸体扔在那儿的。再大胆一点,很有可能他是打算再回去把尸体带走,转去计划好的地点埋尸,但是——小邓打断说,但是在折回来之前被张老头儿先给发现了。冯国金说,对。接着又点了一根烟。小邓居然有点兴奋,说,这个推测有点意思啊冯队,你怎么想到的?姜还是老的辣啊。冯队说,别拍马屁,赶紧睡吧,明天一早还得开会,到时听听大家都怎么想。

冯国金躺在上铺没合眼。他始终没告诉小邓自己可能认识死者,他也怕自己认错,没必要误导谁。但就在熄灯的一瞬间,那个名字突然自己从角落里钻出来了——黄姝。是这两个字。假如真是那个女孩,他就明白为什么自己对她有印象。从小到大,娇娇带回家里的同学就这么一个,冯国金忙,这么多年几乎没替娇娇开过一次家长会,杨晓玲也少,都是她姥爷去。娇娇从小话多,小时候放学回家总爱主动讲学校里的人和事,她姥爷鼓励她讲,说是锻炼表达能力,冯国金再不上心,听多了也记得住一两个名字,“黄姝”是提及最多的那个。娇娇说黄姝是她在班里最要好的朋友,长得好看,会唱歌会跳舞,当文艺委员。再就是有一个叫王頔的男孩子,是她同桌,总揪她辫子,全班最讨厌的人就是他。早年有几次娇娇想邀请黄姝到家里玩,都被杨晓玲以娇娇周末要上钢琴和书法课为由给否决了。上了初中,娇娇考上育英,黄姝去了艺校,分开了也没走远。就在一年多前,娇娇把黄姝带回家吃饭,本来冯国金跟杨晓玲应该在的,但是杨晓玲突然说要出去应酬就走了,冯国金接手把一桌菜做好,他记得自己还特意蒸了十个鲍鱼和一盆大虾,女孩子长身体多吃蛋白质好。后来他接到队里电话有事,可去可不去,他想想自己在家怕俩姑娘也不好意思,就决定去了。出门前一刻,娇娇带着黄姝进门,他简单打了个招呼。女孩挺有礼貌的,但令冯国金印象最深的是,她看起来特别成熟,个子比娇娇高出半个头,染了个紫头发,看着像十七八岁了,一点学生气都没有,可她当时应该跟娇娇同岁啊,十四五岁差不多。

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看表都快十二点了,算了。最后发了条短信,说自己今晚住队里,不用等他,门记得反锁。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

等了两天半,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


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看表都快十二点了,算了。最后发了条短信,说自己今晚住队里,不用等他,门记得反锁。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

等了两天半,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

此前两天的会上,基本没什么实质内容,没有尸检报告,就只能小范围汇总一下现场勘查的信息,简单推论,其他的做不了太多,小邓带人回到33号楼里做了一遍基本排查,没任何收获。还在住的钉子户只剩七家,四家都是老头儿老太太,三家是夫妻,基本可以排除嫌疑。剩下两栋楼所有的“鬼”加在一起,不下三十号,不是捡破烂儿的孤寡老人,就是疯子、乞丐、流浪汉,一半没有身份证,连自己名字都叫不上来,流动性又大,基本信息虽然掌握了,感觉没什么用。唯独那个穿皮夹克的没见着,但小邓的直觉又上来了,断定跟皮夹克没关系。冯国金在会上把之前跟小邓说过的推论又大概说了一下,但还是没提女孩身份的事。曹队听了没说什么,只宣布该案由冯国金主抓,其他可调派人手全力配合——曹队特意强调这点,是因为人手确实紧张,一年前的黑社会案进入白热化,上面来人督战,集中力量打黑,队里至少一半同事在跟,动不动就跑外地抓人。曹队补充说,国金啊,这个案子不简单,时间上可能有点压力,那天晚上在现场偷偷混进去那俩记者,不知道哪家报社的,怕他们瞎写影响咱们工作,我事先跟几家报社领导打了一圈儿招呼,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出啥幺蛾子。另外我说一句,每次去现场总有记者跟着,咱们队里肯定有人给报信儿,是不是靠这个赚钱呢?最好别被我逮到,自己想想后果。

后面的话,冯国金走神儿了没听进去。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今这起案子,是否就是他十五年前刚当警察那会儿,老丈人杨树森曾说到的,命定给自己的那宗大案?

第二次紧急会议由冯国金主持,曹猛坐听。法医宣读尸检报告,照片在长桌上传阅。基本都跟现场观察到的一样,没有太多新发现。首先有一个最大难题,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较难确定。一般情况下,死亡时间可依据尸斑的深浅大小和尸体僵硬程度准确判断,但是极度低温状况可延缓尸斑跟尸僵的形成速度,判断误差较大。也就是说,尸体被扔在坑里具体多久了暂时无法知晓。法医说暂时,不是没有办法,但还需要时间,以前就有个案例是夏天尸体腐烂过度,最后法医靠尸体身上蛆虫的生长速度倒推出了死亡时间,误差不超过一小时。可是天冷不一样,冷比热难。其次是死因,尸体颈部有成片出血点,疑似窒息死亡。说疑似,是因为在胃部还发现有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存在中毒身亡的可能,至于窒息和毒发到底哪个在先,也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测。另外,双手手腕均有疑似勒痕,不过淤紫基本消退,应该是在死前曾被绳索或手铐缚住所致。最后,阴道内部发现损伤,基本可以确定死前曾遭到性侵,阴道内提取成分中未发现精液,因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并未在阴道内射精,另一种是被害人死亡已超过72小时,精液成分无法检测出。不过尸体大腿内侧发现有精斑,但因为在露天下长时间暴露,还曾被雪覆盖,精斑被冲淡,从中可提取到的DNA剂量是比微量更小的单位,痕量,以现有技术,提取数据尚无法用作比对。

听到一半,小邓低头嘀咕了一句说,这不等于啥有用的都没有?冯国金瞟了小邓一眼,他没发觉。报告的女法医听见了,白了一眼说,你能等人把话说完吗?她继续:右边锁骨上的创伤,可确定是由钩状利器造成,而且,在创伤表面凝固的血液中,不止有人血。冯国金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女法医停顿说,还有,猪血。在场所有人除了法医,均抬头一愣。冯国金打了三次火机才点燃手中的烟,低声说,请继续。女法医说,人血属于两个人,一个是被害人自己的,另一个根据DNA显示是男性血液,极有可能属于凶手。另外,腹部的图案可判断是由刀片划割所致。最后,尸体背部存在大面积擦挫伤,均为同一方向,伤口表面跟脑后区域的毛发中均夹杂红色粉末状异物,经检测,是建筑用的砖头。以上报告完毕。女法医坐下前,特意看看小邓说,这次只能算初步报告,因为队里要得急,再多两天时间,还能出一份更准确的报告。

冯国金瞄了一眼鉴定报告上的签名,女法医名字叫施圆。应该是刚调来不久,以前没见过。

小邓终于提起兴致,跟冯国金使眼色,一副沉不住气的样子,冯国金知道他什么意思。后背跟脑后发现擦挫伤跟砖头粉末,说明冯国金最初的推断至少对了一项:尸体确实在砖头遍布的地上经历了一段路程的拖拽,伤口同一方向,即不存在挣扎迹象,说明被拖拽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大坑确实只是抛尸现场,不是奸杀现场。冯国金判断对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学小邓那样兴奋。

照片重新传回到冯国金手中,小邓坐在他身边,迫不及待地指着腹部那张奇怪图案,自问自答说,冯队,你看这个图案像什么?我觉得像肯德基的圣代。冯国金没理他,因为他正盯着另一张照片看——被害人脸部正面特写。如今他终于可以确认,女孩就是黄姝。

散会。

冯国金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注视着不远处的市府大路上,几名正在扫雪的清洁工。他们都身着亮橙色工作服,背后一道反光条仿佛是他们脆弱生命的最后一道保障。前不久刚有一名女清洁工在夜里扫雪时被酒驾的司机撞死。腾空到落地不足半秒钟,比流星划过还快。一堆堆雪包拱立在街边,像一座座白色的坟头,冯国金脑子里在想,这里面哪座属于女清洁工,哪座又属于黄姝?北方午后的阳光,被残雪覆盖的地表反射得更为晃眼。冯国金有些眩晕。这一刻他终于敢相信,这个案子,就是他等了十五年的那个。

他的心,拔凉拔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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